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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最新公告

公告南投縣政府辦理「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參加非聯誼性活動競賽者之心智障礙運動員選手證明審查資料作業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4月24日府教輔特字第1120095913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辦理3梯次非聯誼性活動競賽者之心智障礙運動員選手證明審查,於收件截止日後三週內辦理審查會議,相關梯次訊息說明如次:
(一)第一梯次截止收件日期:112年5月10日(星期三)。
(二)第二梯次截止收件日期:112年7月5日(星期三)。
(三)第三梯次截止收件日期:112年9月6日(星期三)。
三、請於上開梯次日期截止心智障礙運動員選手證明審查相關資料收件(以郵戳為憑),需提送資料者為心智障礙運動員參加非聯誼性活動競賽且新辦及換發證明者(期限在 113年5月28日前);請務必於寄出前確認資料完整性,籌備處不另接受截止收件後之補件。
四、收件聯絡資訊:(請由各校統一彙整後寄出或親送,勿個別寄送)
(一)寄送地址:屏東市勝利路9號。
(二)收件單位: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三)郵寄請以掛號寄送,並請於寄出3日後致電確認(電話:08-7362589#208)。
五、請逕至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以下稱帕總)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ctsod.org.tw/)下載所需使用及參考之表單。
六、本案審查結果由籌備處通知本府,倘對審查結果有異議,請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15日內提出申訴,並於申訴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文件寄達籌備處,將委請帕總心智委員會辦理再審議。
七、請各校務必協助有參賽需求選手辦理資格審查作業,以維參賽選手權益。
八、檢附帕總智障運動員審查資料檢核表(供參考用不需填寫)、各校聯絡人資訊暨送件資料彙整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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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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