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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最新公告

公告-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並落實無菸校園,各級學校均為全面禁菸場所,請所有人士於校園中禁止吸菸

{{ $t('FEZ001') }} 體衛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4月13日屏衛稽字第11231253000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修正之菸害防制法業於112年3月22日正式實施,本法將禁菸年齡提高為20歲,全面禁止電子煙與加味菸,並明定各級學校為全面禁菸場所。
三、為持續落實本法相關規定,請家長關懷孩子,避免接觸菸品。
四、上開法令規定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相關事宜請洽本府衛生局稽查科菸害防制專線08-738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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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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